第六条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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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材料、外购件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做好标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二) 油漆、稀释剂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存入专门的储柜,附近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放置或作业场地不得使用明火。用完的容器必须送往危险品仓库,不得随意乱放。
(三) 大宗材料、外购件要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
(四)材料构配件存放和保管应分类放置,并且应符合防雨、防水、防锈蚀、防火的要求。对于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的放置,应符合我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EHS)管理》的要求。
第七条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
(一) 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在明天下班后及时整理和清运,做到工完场清。
(二) 坚决杜绝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不良现象。
(三) 对施工机械等产生的噪声严格控制,根据我司要求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扰民。
(四)凡进入我司工业园区和其它施工现场的人员,均禁止吸烟。否则按照欧珀公司相应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五)施工现场禁止大小便,禁止赤膊光背等不文明行为。
(六)施工人员进入我司工业园区和其它施工现场,禁止在公共区域或人流密集的区域睡觉、光脚、吐痰。
(七)未经我司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毁坏花草树木。
(八)禁止调戏妇女。
第八条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一)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配戴好安全帽,要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二)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机具设备,开工前必须检查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三) 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四) 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物体上随意走动。
(五) 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六) 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和安全梯。
(七) 施工现场悬挂或竖立贴安全施工标牌。
第九条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
(一) 在易燃易爆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消防器材。
(二) 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方便取用为原则,并有明显的标记。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不得随意变更。
(三) 油漆施工时要避开火源。
(四) 施工现场若需使用明火,必须打明火使用申请。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须保证有专人值守,做到人走火灭。
第十条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
(一) 施工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打用电使用申请,批准后才可使用。
(二) 电源的接入点由我司机电相关人员指定,不得私接乱拉电线。接线可由我司相关人员接入,也可在我司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由施工方有电工操作资质的人员接入。
(三) 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四) 使用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五)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六)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七)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设置,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腐蚀。电缆穿越建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套管。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从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八) 施工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即设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电箱,总配电箱和开关电箱必须有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锁一漏电保护,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九) 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十) 地下室的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施工现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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